1)第2章 在我肚子里_013号凶案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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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邵组长命令道:“沿着两侧的铁轨去寻找,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这里就是第一凶案现场了!”玛丽摆了摆手:“那么问题就来了,凶手如何在短短的时间之内杀死对方,并且掏光对方的内脏与双眼,而且下雨天,没有留下丝毫脚印的呢?”

  我虽然没有上过警校,也不曾系统的学习过理论知识,但我从小长在监狱,唯一学到的便是各种犯罪技巧,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如果你想抓到罪犯,首先你把自己看成是罪犯。刑警们把这一条叫做犯罪模拟。

  此刻,在我的提议下,有些警察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此番的模拟有两个要点,其一,如何做到不在泥泞的地面留下自己的脚印。其二,如何做到将内脏掏空而地上却没有丝毫的痕迹。

  血液可以被雨水冲走,可内脏的碎屑残渣不会。

  有警察开始了自己的现场模拟,我们在一旁观看。这是一名年轻的年轻的警察,他手指扣住了铁丝网的缝隙,同时双脚不停的瞪踩在铁丝网上,希望能够从铁丝网上平移到现场。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铁丝网之间的缝隙狭窄,勉强容纳几根手指进入,想要使上力气是不可能的事情。

  况且鞋子是不可能进入的,除非这个人没有穿鞋。而且,如何能够做到在铁丝网上掏空尸体的内脏并且不留下痕迹呢?这个人要用双脚撑住自己的身体,这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也有人尝试利用石子铺路,可依旧会留下石头的痕迹,有人开始觉得尸体并不是在铁丝网上被掏空的,而是先被掏空后放到铁丝网上的……

  “不用试了。”我对着众人说道:“如果能找到那个流浪汉,我们就能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了。”

  “你有什么想法?”邵组长问我说道。

  “等明天。”我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饭后,依旧没有流浪汉的线索。发现尸体的地方有车灯照明,可左右百米距离皆是漆黑一片,要在漆黑的雨夜中找到那个流浪汉,很难,因为有些流浪汉,天生就属于黑夜。

  “我带你们去个地方!”我开口说道。

  “什么地方?”邵组长问道。

  “火车站。”我说道:“只不过我们这几个人去可不行,找个身手好的。”

  不出半个小时,邵组长给我找来了一名搭档,他的年纪和我一样,大概二十岁出头,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很是强壮威武,他给众人敬了一礼,然后对我说道:“预备武警谷琛前来报告,长官有什么指示!”

  我赶忙摆摆手:“我不是长官,只是个精神病人而已,可以,我们可以出发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人总喜欢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反过来说也是这个道理,流浪汉总是喜欢和流浪汉搞在一起。如果说每个城市什么地方最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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