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91章 [第三部 方眼怪人] 暗夜屠杀_盗墓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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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曾经的博物馆保安队长,他接受过六周的枪械、兵器、格斗训练,叙述现场时还算是条理清晰。

  长刀杀人,最简单的办法是平削脖颈,攻击人体最脆弱的部位;再次,刀尖直刺心脏,穿胸而过。杀人者的这种直线剖解的出刀方式,似乎用意不仅仅是取人性命,而更像是一种杀人的艺术,追求某种极端形式。

  还有什么?我向李康投以鼓励的微笑。

  探险队所用的冲锋枪刚度非常高,普通长刀要想砍断它,自身的刀刃也会崩毁,现场就会留下碎片痕迹,而且不可能连续砍断两柄枪。我只能判断,她用的刀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如果杀人者是龙格女巫的话,她根本不必动用刀剑,举手投足都能杀人,所以,这件事很矛盾,龙格女巫控制这片山林很多年,好像还从没大开杀戒过。

  他是个老实人,看不透江湖的险恶变化,只能照实说出自己的想法。

  小关已经发出了均匀的鼾声,他的脚伸向火堆,裤脚被荆棘划成了脏乱的布条,靴底也磨穿了,想必在丛林里绕行了很久,刻意避开那两道石墙才赶上来的。

  大家都说点什么好不好?飞鹰打破了沉默。

  没有人开口,或许每个人都觉得前途一片昏沉,暗无天日一样。

  我们再停留二十四小时,没有结果的话,大家就向后撤,结束这次行动。反对者可以留下,不过生死自负,跟我飞鹰没有任何关系。

  穿过火焰上方蒸腾的空气,我看着他皱成巨大的川字的眉头。

  风,我已经尽了力。他坦然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我笑着点头:我知道,能够走到这里,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感谢大家。

  这就是江湖,有些时候,保命比金钱、面子、名声都重要,人只有想办法活下去才是正道,其他都可以失而复得、东山再起。飞鹰是久在江湖的人,懂得如何趋利避害,而不可能像蛮牛一样直撞南墙不回头。

  我留下。梁威举起了手。

  飞鹰锐利的目光直刺他的脸,但我早料到这个结果,丝毫不觉得惊奇。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江湖汉子的命,会卖给自己的兄弟,而不是撇下兄弟自己逃命。他可能从来不会做华丽的演讲,面对飞鹰的逼视,也只是简简单单的这几句。

  飞鹰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伸出左手指向梁威,断指突兀刺眼:其实,最该离开的是你,蜀中唐门的人就在左近,唐清的威名传遍江南。想想吧,你留在这里,对方如果出手,必定会连累到风——

  梁威摇摇头,黝黑的脸上一片凝重:该来的一定会来,我是人,唐清也是人,正如从前,狼家和唐门同属于川中的两大门派。唐家的人奋力进取、愈挫愈奋,终于牢牢地占据了江湖的一席之地,让天下高手不敢小看。而我们狼家的历代掌门,为人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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