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七章:今夕楼的公孙公子_盗墓日记之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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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我自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朋友。也是这处于东街跟西街的接口拐角的巨大的古色古香的老酒楼的老板。

  据说这酒楼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老板换了一个又一个,酒楼却从不褪色,它就如同古董一般时间越久,越是经营的风生水起。

  酒楼的名字叫做今夕,很奇怪的名字,也是沿传了千年的,如今上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对于当初最早的老板为何要取这个名字就更不得而知了。

  今夕酒楼在L城,乃至全世界的古董商人口中都是很知名的,之所以知名就是因为每年的斗宝大会都会在这里举行。

  斗宝大会在这里举行,是自古就定下来的规矩,也不知道经历的多少年的风风雨雨依然还在举行着,至于是从何开始的斗宝大会,这酒楼又是从何时开始是酒楼的也已经无法考证了。

  楼上的公孙公子是从五年前接手这座酒楼的,这酒楼是公孙公子的家族代代相传的生意,公孙公子的父亲五年前两腿一蹬死了之后,公孙公子就不得不接手这个酒楼了。刚刚成年的公孙公子也算是有生意头脑,这酒楼在他的打理之下生意也是有声有色的。加之每年的斗宝大会都让公孙公子大赚了一笔,所以这小子的日子也过的是风流潇洒。

  公孙公子本名不叫公孙公子,那是因为小时候他就是这东街西街最富裕的公孙家的儿子,所以大家就习惯喊他叫公孙公子了。公孙公子的本名叫做公孙公子,很奇怪的一个名字,也不知道当年他老头子怎么取出来的。

  我跟公孙公子的年级相仿,所以素来都是很要好的朋友,最近因为自己的事情忙的焦头烂额,没怎么跟他联系,这会儿见到了,自然是责怪我了。

  我拿过莫一白手中的花盆朝着楼上一扔,花盆准确无误的落在了公孙公子的手中,“大公孙公子看来您这还挺悠闲的么,不着急一下明天的斗宝大会?来的人可不是一般的多,到时候小心被砸了场子。”

  “要真有人砸场子,你也不会见死不救的吧?听说你收到邀请函了,恭喜啊!要不要先上来熟悉一下环境?”公孙公子在楼上不断的眨眼睛,也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根手帕,不断的甩着,活像一个青楼女子,这媚眼抛的让人毛骨悚然。

  我头皮发麻的看了一眼公孙公子,这家伙总是这么一副德行,“得了吧,你那地方,我比我家还熟悉,熟悉环境就用不着了,你忙你自个儿的去吧,明儿见!”

  “哎哎哎!”公孙公子见我要走了,在楼上叫道,“你小子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啊!太薄情寡性了吧!几个月没见了,好不容易看见你,连招呼也不打一个就走?”

  “我这不是跟你打了么!注意你的措辞,啥新欢旧爱的,听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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