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进入_无限军团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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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靠近了晚8点,冬季的北方城市夜晚雪后行人见少,但望着主干道上依然车来车往,想想这两个月的打工生涯,胡斌叹了口气,继续发起呆来。

  作为一个普通的路边中型超市店员,胡斌有着不符合身份的魁梧身躯,一米九的个头身体微壮,加上早年为了找女朋友锻炼身体攒下的几块臂肌,以及一张带疤的国字脸,也许再加上一块刺青在肩膀上,去夜总会当保安都绰绰有余了。想想超市经理一副捡到宝的表情,也许就是怕混混来找茬才把胡斌这个“人才”收下的吧。

  胡斌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5岁时和父母出门时出了车祸,父亲把他抱在怀里活了下来,姑妈一家收养了他,爷爷给他算了次命,说他命硬,不死必有后福。

  小时候没少被欺负,被人叫成虎逼,后来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唬的别人见面先怯三分,高一时看见有混混欺负女同学,冲上去救,结果吓坏了混混,立刻给了他一刀压惊,脸上留了一道刀疤从左脸眼角一直到腮部,还亏他同学说已经报警了吓跑混混才救下他。

  知道的都说他银样镴枪头,英雄救美反倒美女救英雄,成就千古一席佳话。被姑妈从医院接回来一看鼻青脸肿的脸上还缝了两针,差点没臊死。

  靠着肇事者的赔偿上了大学,本着不知是强身健体还是找回硬汉气概的念头在武术社团混了个会员。社团基金有一部分靠武术演出或者话剧表演,人家看他虎背熊腰,正适合耍大刀演龙套,扮强盗吸引火力供主角输出。

  还是团长后来看他人实在,就找了份基本刀法给他当补偿。胡斌身体底子不错,又肯下功夫,就是总嫌道具刀太轻,后来找了根短粗铁杵做了把自己练着玩,四年大学别的没学到,出刀发力的技巧倒自己摸索出不少心得。

  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还亏他以前救过的女同学父亲开的连锁超市缺人,这才解决了燃眉之急。

  “嘿,傻柱。”声音清脆悦耳,一个同穿店员服的女青年出现在他面前。“这么晚了,该走了。”

  胡斌叹了口气,说“我说苏佳苏大小姐,这里是超市,是公共场所,别傻柱傻柱的叫,人家以为是屠宰场杀猪的呢,叫少主行么。”

  没错,他面前这位白富美就是店老总家的千金,为了接老爸的班来店里实习的,她老爸也许觉得胡斌各个方面都值得信任,就委派他负责苏佳在店期间的安全。

  “还少主呢,你可是哀家的御用奴才,我说哥们,今天说好了陪我去酒吧见识见识,不会诳本大小姐吧。”

  “就你一个高一就敢怀揣电击棒去挑衅混混的女汉子,上酒吧还用人陪。”胡斌心里嘀咕。

  看着眼前脸蛋光鲜身材优秀的妹子,回想到她高中时一双美腿配上长筒裤袜不知迷倒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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