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2章纽约首富家的长子_重生美利坚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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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菲利普开始再次来到哥伦比亚大学了。

  但在校门口,却看到了自己的“老冤家”史蒂夫.迈克尔。

  此人一脸脸色难堪的看得菲利普从马车上走下来。

  菲利普看都不看对方,提着自己的东西往里面走。

  不过他想不看对方,但对方却不会放过他。

  只见史蒂夫快步的走过来,冷笑道:

  “菲利普,别得意,你以为你父亲侥幸躲过这一关就安全了,好戏还在后头呢。“

  “人家菲利普不愿意搭理你这个无赖,你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送上门给人家打脸,我说史蒂夫啊史蒂夫,你不会认为你的脸皮厚得怎么打也不会烂吗?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样的,简直给你哥哥乔治.迈克尔大律师丢脸”

  菲利普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史蒂夫,刚刚说话的人走到近前,菲利普认得,这人竟然是他们哥伦布亚大学二年级01班的沃克.阿斯特。

  16岁的沃克于1784年出生于纽约地主之称的阿斯特家族,沃克是阿斯特家族创始人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一世的长子。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一世曾经是是德意志邦联中汉诺威选帝国的一名公爵,后来没落了,1779年随着家人从汉诺威选帝侯国移居伦敦,在伦敦长兄那里5年后,准备前往美利坚另谋他就的他,利用这五年跟随长兄学习长笛买卖,1784年到纽约后跟妻子利用手中为数不多的嫁妆开始做起了自己长笛生意。

  却不想美利坚人虽然厌恶英国,但是对英国人的生活却十分羡慕,就像后世流传的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一样。

  这个时候的美利坚人也同样敌对和羡慕英国并行。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一世以妻子嫁妆300美元开的长笛店赚到第一笔启动资金之后,又开始怀有野心的,拿着100000美元的流动资金开始开了一家皮毛店,在拥有商业头脑的两夫妻努力下,这家皮毛店很快成为一家皮毛公司。

  1800年年初,它已经成为美利坚纽约皮毛业的领导者,据说光1799年一年就赚到了25万美元纯利润。

  两人资产被人猜测超过100万美元,成为了纽约的首富。

  要知道现在亚当斯总统年薪才5000美元,其他内阁成员国务卿的年薪才3000美元,100万美元绝对是是一个巨款。

  史蒂夫见是沃克.阿斯特,顿时露出了忌惮之色。

  想说什么狠话,最后只能够瞪了瞪菲利普几眼后,假装没听到沃克的话快步离开。

  菲利普见了,心中不由暗叹,不愧是很美利坚,果然财富比权势更加重要,在美利坚,政坛是有钱人的游乐场这话看来从建国开始就存在了。

  “菲利普,以后看到这条疯狗,你要狠一点,把他打怕了,他就不敢狂叫了”

  沃克拍了拍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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