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61章 我不争的3_快穿之我家宿主是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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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是金色卷发。

  可黎欢这具身体身高160,是黑色直发。

  对方是怎么能把这样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认成同一个人的。

  原主直觉这件事可能和黎欢有关。

  出院后,便私下开始调查。

  首先查到的,却是黎欢和学校当红小生的秘密绯闻。

  黎欢用的是顾晗的身体,但是却没有顾晗的主持天赋。

  所以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就转到表演专业。

  当时还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这个人不喜欢争,最好的朋友更不行,转系,是最一劳永逸的方法,这样也避免误会。”

  当时还有好多人为她打抱不平。

  纷纷指责原主不仅抢了人家的机会,还要让人家放弃主持事业。

  不要太过分。

  然后,原主再查,居然发现‘顾晗’和当红影帝也有一腿。

  影帝和小生甚至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

  看着对方占着自己的身体肆意妄为,原主愤怒至极,但是再多的,她也查不出来了。

  她现在没有了工作。

  更没有人脉。

  黎家又是普通人家。

  别说和那两个护花使者抗衡,就是叔叔那一关,也过不了。

  原主最后只能拖着破败的身体,做着勉强糊口的工作。

  一直致力于找到‘顾晗’陷害她的证据,以及想办法换回身体。

  但是一无所获。

  而占了她身体的黎欢,却靠着那张艳压群芳的脸,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

  就算没有演技,也不再主持节目,仅仅靠着各种广告,和在各大电影中当花瓶。

  照样红透大江南北。

  而且最后不仅是流量小生,当红影帝,最后到知名青年导演,金牌制片人,还有知名娱乐公司总裁,全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每次记者采访问她,取得这样的成就想说什么的时候。

  她都会提起原主,说什么.

  “我骨子里其实就是一个不爱跟人争的人,之所以走到今天,可能也是命里使然吧。”

  “当初我最好的朋友喜欢做主持,我知道她很喜欢站在台上的感觉,她的天赋也不比我差,所以我想着,如果我们都做主持这一行的话,肯定是要互相竞争的。

  竞争多了,总会影响感情。

  我是个感性的人。

  不喜欢那种感觉。

  我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高尚,其实更多的我为了我自己。

  本来我就不喜欢和人争抢,何况是最好的朋友,只是.

  算了,不说也罢。

  所以我才退出主持界,阴差阳错的走上今天这条路。

  经过这么多,其实我也不怪她,反而还要感谢她。

  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遇到这么多对我好,给我温暖的人,还有我的粉丝们。

  真的是上天给我的礼物,我很爱你们。”

  当年的事情,在学校被传的沸沸扬扬。

  ‘顾晗’这么说,也没有人反驳。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加上她树立的不争不抢的人设。

  在娱乐圈这个腥风血雨的地方。

  绝对是一股清流。

  路人缘极好。

  但凡有人和她产生矛盾。

  不管她的粉丝还是路人,都会说一句。

  “晗晗这样不争的人,肯定是你们做的不对。”

  “连晗晗这样的脾气都受不了,你们不知道做了多丧心病狂的事情。”

  “别人喜欢晗晗是晗晗的错吗?没本事的女人才去嫉妒比她优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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