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6章_以农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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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天圈了长安县的公廨田,次日去了万年县又是一顿好圈,回去后,林福写了份奏章递给郎中袁志美。

  袁志美看过后,原封不动地递给了工部尚书鲁印。

  鲁印将奏章打开,边看,脸上的胖肉和胡须就边抽抽个不停。

  看完,问袁志美:“您觉得可行?”

  袁志美道:“为何不可行?此乃利国利民之事,想必其他衙门必不会反对。”

  鲁印:“……您真这么觉得?”

  袁志美换了个说法:“此乃利国利民之事,想必陛下必不会反对。”

  鲁印:“……”你说得好有道理。

  袁志美叹了一口气,说道:“下官虽然到工部也才几个月,倒也看清楚了,咱们工部比起兵部、刑部……唉……更别提吏部、户部……唉……就是礼部都……唉……”

  鲁印:“………………”

  您能别“唉”了吗?“唉”得我心口痛。

  “行了,我这就把奏章递到政事堂去。”不就是圈别的衙门的公廨田,把朝廷半数衙门都得罪么,干了!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尚书英明。”袁志美微笑退场,深藏功与名。

  政事堂的执宰们接到了署名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林福、盖工部尚书印的奏章,一个个也跟鲁印一样,无语到抽抽不停。

  “诸位认为如何?”李骥问。

  “此乃利国利民之事,朝廷各衙门自当全力支持。”林尊是无条件站女儿这边的。

  其他人:“……”

  利国利民的帽子都扣上了,他们再反对岂不是显得私欲甚重,不为国、民计?

  行吧,反正也不是要一家之田,大家都一样。

  政事堂将奏章批复后送到皇帝御案上,皇帝看完后准了,然后中书写就诏令、门下盖章通过、交与尚书省执行。

  于是,林福拿起秋夕写的“圈地”记录,带上屯田司众人开始“圈地”。

  政事堂的大佬们这才发现,林员外圈的地并不是每个衙门都圈一样大小一样肥沃。

  就比如户部吧,她圈了老大一块地,但只有一小部分上田,其余皆是中田;中书省的,她圈了一块比户部的还大,但几乎是荒地的地;太子詹事府的,她圈了五十亩上田。诸如此类。

  这么一来,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大多衙门是持反对态度的。

  把地献出去,地上的收成怎么算?算原本衙门的还是算屯田司的?算屯田司的话,那衙门里少了补贴该怎么办?

  可屯田司的太鸡贼了,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让皇帝下了诏令,他们还能违抗不成?

  违抗不了,但给出的地的多寡还是能好好说道说道的。

  太子詹事府第一个跳出来,凭什么他们要贡献出五十亩的上田。

  府丞找到林福,说明来意——地我们给(谁让皇帝下诏了呢),但绝对不可能给五十亩上田。

  “你们詹事府可是占着长安县最好的一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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