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百九十一章遍体文章_无限制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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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眼朦胧的对李世民说道。

  ···!

  此刻早已被楚河的表演,震麻木的众人,突然感觉自己僵硬的身体还可以再跳动一下,早已狂奔不止的心脏,竟然又加快了几个节拍。

  此人怕不是真的···彻头彻尾的疯了!

  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竟然敢让李世民给他研墨?

  李世民也惊呆了。

  别说是他做皇帝以后,哪怕是在此之前,做秦王,做唐国公的二公子时,也没人这样和他说过话,更让他做这般事。

  楚河却又开口了,开口便是绝世名篇。

  一首接着一首往外蹦,好像绝世的好诗文,都不要钱似的。

  只是词句零散,往往前言不搭后语,相互连贯不起来。

  这让听的人都难受极了。

  既感叹诗文的精美、妙丽,却又心塞听了一半,却不能听另一半。

  为楚河的断章斩又续了一大波。

  李世民也服了,同时明白过来。

  若是不能执笔在手,眼前这个狂生东一句、西一句的乱来,只会让所有人都难受。

  便慷慨一笑道:“也罢!也罢!朕不与你一个醉汉计较。今日朕便亲自给你研墨,你若不能做够名篇三十,朕摘了你的脑袋!”

  李世民这话好像说的很过火。

  放在别人身上,那一定是为难。

  但是楚河这一晃神的功夫,嘴里已经蹦出了二十来篇名诗的残篇,只要补齐,三十篇诗还是不难的。

  这也说明了李世民的爱才、惜才之心。

  说罢之后,李世民竟然真的开始给楚河研墨。

  如此举动,惊爆了一地的眼球。

  知道楚河身份的程咬金和长孙无忌更是微张着嘴巴,心中有一万头羊驼飞奔而过。

  同时也有些小小的嫉妒。

  像他们为李老二出生入死几十载,又何曾有过此等礼遇?

  这简直就是捧上天的节奏。

  墨汁调好,楚河抽出笔来,沾染了浓郁的墨汁。

  醉眼朦胧,似乎是在找下笔的地方。

  桌面颜色太深,墙壁的颜色也不够浅,而且有些远,踉跄了几步,却没站起来。

  一扭头,正巧看见长孙玉儿那一身素白的衣服。

  于是抓起长长的衣襟,提笔就写。

  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竟然欣然接受了。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这举动有多无礼,多放肆。

  就连李世民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仿佛都是理所当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节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无忌三斗始朝天····。”楚河这一下笔,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时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虽然少了点意思,但是···挖坑嘛!别在意。

  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更是双眼冒光,如获至宝。

  若非大庭广众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

  当楚河下笔写到:“我自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之时,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心中那点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个酒鬼了。

  和一个酒鬼,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何必计较那么多?

  欣赏诗文,观其笔锋便可!

  楚河下手飞快。

  不大一会,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

  堪称是遍体文章,字字珠玑。

  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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