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零四章 乐队排练_我在东京当海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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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斯永远不可能是乐队里的主角,这乐器本来就是为了乐队而生,是为了衬托其他乐器而被发明出来的,绿叶是本色。

  但是,在乐队表演中,如果没有贝斯的低音,不管是鼓还是吉他,听起来都会非常的刺耳,像噪音一般杂乱无章。

  贝斯就是这样一个团队乐器,若是以一个人比作一支乐队,鼓是心脏,吉他是脸,主唱是大脑,那么贝斯则是四肢。

  它不重要,没有存在感,却又不可或缺,是串联整个乐队的核心之一。

  武胜的演奏水平自然没有问题,再说贝斯的上手难度真的很低,只要是个智商正常,手指健全的人,学一个小时,就能用它蹦蹦蹦地

  弹出声音来。

  甚至相比一般只会低把位指板的贝斯手来说,武胜还要更强些,他在可以SOLO的高把位指板也有一定的技巧水平。

  这是难能可贵的,大多数乐队对贝斯手的要求低地令人发指,只要会低把位蹦蹦蹦就可以了。

  高把位?为什么要练?反正也没有贝斯SOLO的空间,何必呢?

  武胜水平技巧都很好,但是明显没有做到把乐队串联起来的作用。

  布鲁克教着武胜:“路飞的鼓明显不稳,他太容易受自己情绪影响从而影响节奏了。”

  “所以呢?”武胜问道:“我该怎么把你们串联起来?”

  “你来做节奏主导核心,路飞跟着你的节奏走。”布鲁克对着路飞说道:“来,你试试跟着我的节奏来一遍。”

  路飞有些懵,但是还是照着布鲁克说的,抡起了鼓棒。

  两人把伴奏曲谱演奏了一遍。

  布鲁克在演奏的时候不断的强化了自己拨弦的力量。

  路飞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强度,鼓点节奏一顿,又很快的做出调整。

  贝斯的低音在鼓点声中并不明显,仿佛依然是鼓点主导着节奏一般。

  但是若是仔细去看两人的互动和配合,就会发现路飞的鼓点是跟着布鲁克的贝斯的节奏去走的。

  一遍奏完。

  武胜恍然大悟,表示明白。

  本来乐队是应该全员跟鼓走的,但是在路飞时不时发疯的不稳定表现下,鼓点明显不能做为节奏核心。

  那么由较为稳定的武胜的贝斯来主导整个乐队节奏,也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

  虽然跟着武胜走某种程度降低了鼓在乐队中的地位。

  但是大家谁和谁,路飞又无所谓抢风头什么的,都是伙伴,开心就好啦。

  随后几人又再度合奏了几遍。

  当武胜的贝斯和路飞的鼓节奏慢慢一致时,布鲁克的吉他也很快的找准了位置,随后可雅的键盘也很好的切入了进来。

  虽然整体依然存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但是在节奏上,他们已经跨过了及格线。

  从这一点来看,四人的音乐天赋和水平,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结束一轮排练后,武胜开始播放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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