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四章:青梅竹马_奶味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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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舞足蹈地讲虫虫历险记。

  胡萝卜胸针失了宠,被随手丢在一旁,镜头前沾着泥,面朝着漂浮着大朵白云的蓝天。

  监控器后的安扬揉了揉发疼的耳朵,谢天谢地,小屁孩终于没有继续重复埋胡萝卜和挖胡萝卜的动作了,他已经体验了两天虫子的视角。

  思索了一会儿,他换了一身衣服垮上包,揣着手机出门了。

  两位女士在客厅品茶,时不时传出几声轻笑,在卫生间里给弟弟洗手的兔子保姆拼命竖着耳朵,从她们不大的交谈声中,零零碎碎地得知一些与叶澜小姐相关的信息。

  满市作为接壤俄罗斯与毗邻蒙古国的最大陆运口岸,位于西北边境,这里辽阔荒凉,民风彪悍,华洋聚居构成了独特的城市风貌,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季深的外公靠倒卖驼鹿角、旱獭皮等珍稀野生动物制品在动乱中积累了财富,跟他一起做大的,是一个姓叶的铁路货运装卸工。

  十岁以前,季深在满市长大,叶澜比他小五岁,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小小的季深就替忙碌的大人们照顾她,两个小孩站起一起活脱脱的金童玉女,大人们喜出望外,约定好了要结娃娃亲。

  而现在,二十岁的叶澜从英皇毕业,留洋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拜访她多年未见的季哥哥。

  这几天别墅变得热闹非凡,陌生的客人一个接一个的来,喜欢热闹的小兔子却希望别墅能恢复冷清的样子,就算季先生跟之前一样对他爱答不理也好。

  闷着头给宋乐洗手,哗啦啦的水流中,宋乃突然发现他的小手中抓着一根脏兮兮的长条。

  “这是什么?”宋乃抽出来打量了一下,这东西大概两指长宽,放到水下冲洗一阵,终于现出了真身。

  这是一枚做成胡萝卜样子的金属胸针,顶端的叶子翠绿,镶着一朵小白花,形态圆润可爱,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这个东西是从哪来的?”宋乃洗去胸针上的泥土,用纸擦干,语气变得严肃,“哥哥不是告诉过乐乐,不能乱动屋子里的东西吗?”

  虽然这枚胸针他从来没见过,但这么精美,宋乃几乎立刻就认定,它属于季先生。

  宋乐被训斥得一哆嗦,忘记了那天下午好看的哥哥从栅栏缝里递给他的,他努力想了想,睁着大眼睛说,“是……是我挖出来的。”

  “没收了。”宋乃看着宋乐瘪起嘴,一副要哭了的表情,还是狠下心将胡萝卜胸针塞进了裤兜里,“我要交给季先生,要是不是他的,哥哥就还给你。”

  宋乐特别喜欢这个胡萝卜,跟那本画册一样,天天带在身边,他委屈得要命,小嘴撅得老高,扯着宋乃的衣摆摇来晃去的撒娇,可宋乃不为所动。

  “哥哥还给我……呜呜呜……”

  伴随着宋乐的哭声响起的,还有宋乃的手机铃声。

  “要先给季先生看了,才能还给你。”因为有上次徽墨的前车之鉴,宋乃对宋乐充满了怀疑,他拿纸堵住宋乐两只涌水的眼睛,一边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少年音带着呼呼的风声,“小兔哥哥快出来,我在你家外面的路口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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