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法则与规律与现象、n类盒子_妄想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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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则,“物理、化学、火焰、死亡、生命、时空、……”这些不都是现象?把“物理法则”变成“物理现象”,“化学法则”变成“化学现象”,“火焰法则”变成“火焰现象/距离氧化现象/燃烧现象”,……等等等等,有区别么?没有!不过是扯虎皮拉大旗罢了。

  法则是规律之本,规律是现象总纲。

  以现象层次的经验为借鉴,把法则如同现象一般各种分类,就是人类对于法则的认知的最大错误!人类生活在经验的世界里,人类的经验依靠观察现象得到,而现象仅仅是法则的衍生的衍生之一。法则是规矩、规定,不是表现、形式。

  法则规定什么是“火焰”“时空”“死亡”“……”等等等等,某种具体的现象或现象的集合(也就是规律)只能代表法则的一条规定,而不是法则本身,皇帝的圣旨不是皇帝本人,电脑的程序不是电脑本身。

  如果说现象是后验,那么规律就是先验,法则就是超验,超验者,不可说也,以可言的后验之现象去命名不可言的超验之法则,实为荒谬!

  那些所谓的“感悟法则”把法则二字换成现象二字也不会有丝毫不妥,不影响任何事情。这就是妄想序列里法则,姑且可以叫做“妄想序列特色法则”。

  嗯,上述一切包括经验、后验、先验、超验还有其他什么验,都可以进行本化、“仿造规律体系”、定义阶层体系等等等来进行叠盒,乃至这些操作本身也可以进行这些操作,这被叫做……自指,无止境无休止自指是妄想序列的基操。

  ……

  哲学上,太一是最完满的太一流溢出了心智,心智流溢出了理性,理性流溢出了灵魂,灵魂流溢出了万物生命,万物生命是最低等是。

  因此定义计算器或计数器:φ(0)=万物生命,φ(1)=灵魂,φ(2)=理性,φ(3)=心智,φ(4)=太一,……

  φ(0)=万物生命,φ(1)=太一,……

  上述事物的“本化”形式就略过了……

  也都可以仿造规律体系或其他体系或阶层体系来一套等级体系。

  ……

  n类盒子,何为n类盒子?n为代数可以是1、2、3、……等等等等数,无论什么数都行,序数基数极限序数极限基数大序数大基数……都行。

  n类盒子也可以叫做“盒子维度”。

  以大宇宙套小宇宙为代表的套娃型的盒子是越叠越大。

  以次元、维度为代表的叠加型盒子是越叠越高。

  以时间线分裂、世界线分裂为代表堆叠型盒子是越叠越多。

  以规律体系为代表的稳固类盒子是越叠越坚固。

  还存在有的盒子是挖坑型,越叠越深。

  这些“xx”型盒子就是盒子的“维度”。

  具备一个类型(例如某某盒子是套娃型或叠加型或堆叠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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