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六章 黑区_致四千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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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工厂的持有者们在这里办厂,他们的税款就要交到当地。他们挣得越多,交的税越多,警署的经费也就越多。无论是实时更换维修装备、提薪以激励更多年轻人的加入,还是付给侦探和线人们的调查费用,都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因此如果有人报案声称工厂夜间施工过于扰民,警方自然会出动——但这一般仅限于市区内。

  警局建设在市区中心,贫民区距离市区都很远,一般也不会有人会专程跑到警局去报案。

  所以若是在这里建造工厂,就可以二十四小时不停歇的开工。当然,建设在黑区的工厂随时准备跑路,自然是没有什么安全防护和卫生规范的——反过来说,也就是可以省下给工人预备防护措施的那份资金开销。

  而这笔开销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大的。

  既然省下了这份惊人的开销,黑区的工厂就可以给工人们开更高的价格。一般来说,普通工人每天比市里工厂高一个便士,技术工人则是每两个小时多一个便士。所以许多贫民区的工人们白天在市区上班完了后,就要回到贫民区的黑区工厂继续打工。因为工厂主担心出人命闹出事来,未成年的辅工一般是不收的。

  毕竟死了孩子和死了成年人,警署的调查力度是不一样的。教会甚至可能会提起公诉——那肯定就赔本了。

  而工厂主们之所以有这样的共识,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以前就有人这样碰瓷过。

  有一些家里养着六七个孩子的贫民家庭,无论如何也养活不了孩子,甚至没有空让他们去读书。即使读书是免费的……但读书毕竟挣不了钱。

  于是有人快穷死的时候,就会把自己的孩子、甚至自己收养的孩子送去黑区工厂。在那样的危险环境下,一般三个月左右,小孩就会受伤致残、甚至直接身死。

  比如被酸溅到脸和眼睛,嗓子被危险的化学品灼烧而失声、被切断手腕或是干脆被炸死。只有慢性中毒、长疮化脓、或是被切断手指之类的小伤,反而不算什么,是一种“失败的牺牲”。

  若是他们的幼子出了事,他们的父母就会前去向工厂主索要一笔钱。一般黑区的工厂主担心他们提起诉讼——总有律师喜欢这种刷声望的公诉案件。

  而既然这些工厂主顶着违法的压力在黑区开工厂,他们自然也不会出那个请律师的闲钱。就会给一笔钱糊弄过去……当然,这钱比打官司给的赔款要少很多,但胜在没人知道。

  于是他们可以把孩子的伤养好之后,再送到别的工厂里,循环利用。

  这样的事件密集到了一定程度后,黑区的工厂主们立刻反应了过来,并开始拒收辅工。已经招收的辅工则被他们全部赶了出去。

  而埃罗——他就是一位被赶出去的辅工。

  他的父亲原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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