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十字》石越官职详解及其他_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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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能的,其性质亦不能等同于职事官,只是一种官方对白水潭学院的认可。包括沈括、叶祖洽等一大批在现职官员,亦由皇帝特旨,许其在白水潭学院兼课讲学,亦是白水潭学院半官方性质的表现。其实当时就有一个和石越差不多性质的人物叫常秩,也是屡征不起的,后来终于出仕,对他的任命中,有一项就是主管国子监。所以说在给石越的任命中,我是充分考虑了可行性的。

  特赐出入禁中侍读,这个就不用说了,典籍上肯定没有这种官职的,说是临时的差遣也好,说是加官也好,就是那么回事,这道任命,是给石越一个中朝官的位置,方便他参赞机务,议论朝政。有朋友告诉我,说有读者说朝请郎不能做侍读,只能作侍讲。这个我就没有听说过了,实在不知道出自何典。实际上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宋代的阶官会影响官员的任命,这种事情我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况且侍讲与侍读,在本质上来说,都是中朝官。

  赐金鱼袋,这是一种恩宠。和赐紫是一样的,赐金鱼袋亦是一种恩宠。在宋代,大量的是赐紫金鱼袋,就是说赐紫与赐金鱼袋一同赐,例如著名的辛弃疾就是曾经被赐紫金鱼袋过的。单赐紫和单赐金鱼袋的事情,也是有的,宋代的记载散见于笔记小说之中,而唐代则极其普遍,宋代很多东西,都是承唐代而来的,特别元丰改制之前,只要唐代有例可援,在宋代做就不算出格,小说中石越就是只赐金鱼袋,不赐紫,石越做为屡征不起的大贤——他的成就较之治春秋的常秩要出色得多,答对称旨,仅授七品之官,不足以示朝廷之重视,因此特赐金鱼袋,彰显他的与众不同,这是题中应有之义。这件事无非是一个政治上的信号。对元老勋旧,则更多的是一种荣誉,对于新贵,则是明显的告诉大家,这个人得宠了。大抵七品官是服绿无袋的,而紫金鱼袋是四品以上的待遇,另外还有赐玉带的(评书里经常说紫袍玉带),那是三品以上的待遇。这个的意义,相当于满清赐什么双眼花翎之类吧。

  ps:我现在不是历史系的硕士,这个误会让我很汗!终于有机会公开声明,更正这个错误。

  ps:在第五节中,石越另有差遣官,等到vip版更新到第五节(下)之后,我会在这篇文章后续上解释,为了帮助了一部分读者阅读,可能这种解释是必要的。如果对历史很熟悉的读者,就可以不必要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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